第320章 最终判决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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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法官法槌的敲下,整个大厅里的人就像被突然告知下课了一样。

项前一脸疑惑的看着自己律师,很想搞清楚自己现在到底是一个什么状况。

“现在休庭半个小时,咱们一会在在说。”

等项前的律师跟他说完,就过来了两个法警,又把项前带回到了审讯室样子的房间内。

在律师也进到这个房间后,那两个法警便把门关上了。

“怎么样?张律师!我能回去了么?”

在这个审讯室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以后,项前难得有了些放松的感觉,就眼巴巴的望着律师问道。

可是律师脸上的表情,让项前感觉有些绝望。

“项前~在你昨天上午被捕以后,大使馆这边和国内便都立即行动起来了。

昨天晚上大使就已经向米国‘正抚’提出了严正交涉,解释一下,也就是说中国已经严肃而正式地表示了反对的态度!

但是米方就死咬你是间谍特工,根本不承认你项前这个中国公民的身份。说你窃取了国家保密等级最高的文件,而且你还策划了EK216航班的劫持,严重危害了米国的国家安全,根本不同意大使馆提出来的保外候审。”

“他们讲不讲理!他们讲不讲理!!他们讲不讲理!!!他们有什么证据说,是我劫持了飞机!是我窃取了文件!我土生土长的中国人,我怎么就不是我自己了??他们还要不要脸!”

“他们有人证说你,找都没找,直接非常清楚炸弹的安装位置。说你在飞机上只是敲了两下,飞机驾驶室的安全门就被他们在里面打开了。而且他们说你会操纵飞机,且对于飞机驾驶的熟练程度,不会低于有一千个小时驾驶经验的飞行员,他们说这个是基于大数据运算的结果,同样算作证据。”

“这能说明什么?”

“证明你跟恐怖分子有勾结,证明你以项前这个自然人的身份,无法完成飞机上的一些列动作,也就说他们依据这些证明了你不是你。”

“放她娘的狗臭屁!他们这什么逻辑!”

“可是法官觉得证据很充分。而且他们还提供了一分指纹证明,说你在飞机被劫期间,操作过一位头等舱乘客的电脑。而且他们还提供了一份在你手机上发现的,你在某暗网网站上传了一份加密文件,在时间就在劫机之后。”

“这不可能!我就在一个头等舱包间里睡过一觉,根本没碰过什么笔记本电脑!而且我根本就没上过什么暗网!怎么可能会上传什么文件?”

“项前,你我都清楚老米到底打的什么盘算。他们在乎的只是你手里的电池技术技术资料。这些证据只不过是用来蒙骗不知情的大众的,深挖下去,这些根本都算不得能证明你有罪的资料。

但是,现在这里是米国,法官是人家的法官。或许在普通民众身上发生的民事或刑事案件,他们的司法系统还能保持公平公正,可是在涉及到国家利益的时候……一切都会让步的……”

“那我就一点可能都没有了么?人在他们这儿,他们就能随意逮捕?世界上怎么能有这样的国家?”

“目前国内那边,已经用某些正当理由,逮捕了三名米国人,想用他们来交换你,目前在交涉当中。不过我感觉希望不大,你无论对于哪边都太重要了……”

听完律师的分析,项前无力的瘫坐在了那并不是很舒适的椅子上,两眼的瞳孔渐渐没了焦点,宛如死鱼一般。

“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么?”项前的声音苍白而空洞。

“我不知道你听没听过一个词,叫做及时止损。”

“什么意思?”

项前对于律师的话并不是很了解。

“认罪。”

律师接着说。

“什么!!!怎么可能???明明这一切都跟我毫无关系!我凭什么就要受到牢狱之灾?”

“国家虽然正在积极的营救你,可是你知道的,像你这样的事情,在米国发生过不止一次了,但从未有过一个先例,能躲过米国司法系统的判决。

即便马克龙同特朗普私交很好,皮耶鲁也没能得到特赦,最后动用了公众的力量后,前后受了近五年的牢狱之灾后,才重新被引渡到了他的家乡。”

项前听着,眼睛突然一亮:

“那中国同米国又没有签订引渡条约?”

“没有。”

律师如此干脆的话,就像三九天的一盆冷水,直接把项前浇了一个通透。

项前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被又被架进庭审大厅的。他只记得在后半段的庭审过程中,他只被要求开口说过一句话,你是你认罪么。

而项前的回答却是:不认。

但是项前倔强的回答好像并未取得任何效果,因为在法官和大陪审团的一致判决下,认为项前的案件,人证物证俱全,判决项前终身监禁!

但是考虑到米方丢失文件的重要性,特别说明,如果项前能把文件归还,则考虑重新开庭从轻判决。

听完判决的项前,突然间就感觉自己的意识好像在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,他很想骨气十足的,挺直腰板大骂米方不要脸,巧取豪夺他人财产。

可是这一刻,别说挺直腰板了,他感觉现在还能保持站姿就已经用尽了他全部的力气。

“项前,对不起~我~无能为力了……”

在法警在一次向项前走过来的时候,项前身边的律师开口说道。

“帮~帮帮我!一定要要帮我,帮我把去到大使馆的那个姑娘送回中国!她叫施施!许施施~!求你了!……”

项前的声音被越拉越长,直至项前的身影完全消失在大厅门口的时候,律师还能听见他嘶哑的长嚎。

PS:下一章稍晚一点,1点前应该可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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